附签:出生或死亡证明
如果你被你的雇主调到国外, 想在国外结婚, 或者如果你要收养一个在国外出生的孩子, 你可能需要向外国官员出示你的出生证明. 如果你要带已故的家庭成员去国外, 或者将已故家庭成员的遗产安置在国外, 外国政府官员很有可能要求提供死者的死亡证明. 取决于国家和具体情况, 外国政府官员不得接受这些文件,但必须经国务院官员鉴定 国务卿办公室. 1961年《全球信誉最好的网投平台》为加入该公约的国家建立了一种预印表格,用于验证文件的真实性. 这种形式被称为Apostille. 如果一份文件被证明有加注, 只要请求文件的外国加入了《全球信誉最好的网投平台》,它就会得到承认,不需要进一步的证明. 自1981年10月15日以来,美国一直是该公约的成员国.